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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第二十三期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第二十三期项目结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所有项目均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

2.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已取得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合的校级及以上主要竞赛获奖(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文章(已公开发表)、专利(已授权)等较高水准研究成果的,需要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结题成果登记表(附件1)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3.其他项目请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社会调查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等。

二、结题程序

1.材料提交(410—420日)。项目负责人登录网络管理系统(http://10.1.68.146)上传结题材料(不超过100MB),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41020时至42024时(如有差别请以系统上显示的开放时间为准)。

2.验收评审(4月中下旬)。校团委组织各类别评审工作,确定项目验收成绩。

3.成绩公布(5)。各类别按验收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项目每项追加资助1000元;良好、合格项目不追加资助经费,只发结题资信证书;结题成绩60分以下的项目不予结题,项目自动终止并且不予发放结题资信证书。终止项目不计入数量。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项目团队按期提交结题材料,并选拔优秀项目持续培育,鼓励学院继续配套资助。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校学生科协。

联系人:校团委电话0579-82298925

                校科协电话:18806891335

附件:

1.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docx.docx

2.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活动项目结题报告书(样表).docx

3.第23期校课题立项名单.pdf

 

共青团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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